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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首营药品”首次施行新的评审办法

1113,我院召开“首营药品”评审会,会议由副院长陈能志主持,副院长向绪林、纪委书记刘艳参加了评审会。此次评审会是今年来我院按照新的评审程序与办法进行的第一次评审会议。

此次药品评审,严格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贯彻了“有利于临床合理用药、促进与加强药事管理,提高医疗用药水平”的方针。在评审前半小时,由纪委书记刘艳、纪检监察室主任黄军、纪委副书记龙建兰和药剂科负责人从评审专家库300多名专家成员中随机抽取了13名专家,并立即通知有关专家到会场进行评审。

13名评审专家严格按照评审程序逐一对52个西药、29个中成药进行认真的评审。部分专家还对相关药品资料进行了咨询。按照规定,超过半数以上同意引进的药品方为通过。此次共通过36个药品,其中西药26个、中成药10个(具体品种将在“医院药讯”中公布)。

此次评审是“医院药事管理组织与职责”下文后的第一次评审,今后将从下述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① 药剂科从推荐单上严格把关,凡是超出“一品两规”的品种不予推荐;凡医院已有的品种确需增加规格或厂家的必须特别做出说明;凡是涉及全院各科用药品种如抗生素等必须从严。② 各临床科室申请首营药品时需认真审查资料并提出具体理由;要求每提出一个申请必须同时提出淘汰一个品种;原则上每个季度同一专业提出申请不得超过两个;对已引进的药品使用三个月后要反馈意见到药剂科。③ 要求生产厂家或经销公司派员到会进行介绍、接受咨询;凡中药注射剂(输液)评审通过后还必须出具常德市药品检测合格单方可引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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