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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与原则

1、工作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不明原因、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工作原则

2.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质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级疾控部门按照方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要求,在市人民政府公共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常德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工作。由局长郑家火同志任指挥长,刘庆达、皮辉、蒋琼、符中智、陈仕平、彭元军、易建平等同志任副指挥长。指挥部设一室五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刘庆达 主要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疫情、灾情、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先进典型和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及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调度;

应急处置组组长:皮辉,陈仕平 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指导疾控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技术调查,取证、处置、控制和评价;

医疗救治组组长:符中智 主要负责全市医疗救护的调度和处置。

卫生监督组组长:彭元军 主要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提出行政控制和处置意见。

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组组长:蒋琼 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活动和全民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常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后勤保障组组长:易建平 负责筹集卫生应急事件的药械、物质和经费,发动募捐和争取外援,对药械、物质和经费进行分配,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疾病控制科,电话0736-7705025

二、工作职责

1、监测、预警与报告

1.1监测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

1.2预警  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1.3报告   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2、应急反应措施

2.1卫生行政部门  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口服药等,及时通报信息,稳定社会秩序,普及卫生知识。

2.2医疗机构   开展病人接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和确诊。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医院内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

2.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对突发事件累计人群的发病情况,分析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进行追踪调查采集标本,查明原因并向相关单位通报情况。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培训工作。

2.4卫生监督机构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2.5应急反应的终结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消除,或最后一例传染病发生后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后新病例出现,经有关专家分析讨论,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事件的概括性,现场调查处理情况,病人救治情况,采取措施及处理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交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三、应急处理的保障

1、组织保障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应急处理专业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理论与演练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2、技术保障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要充分利用网络系统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实施,同时要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形成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3、物质、经费保障   各级要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质储备库,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质,使用后应及时得到补充。各级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

4、法律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的规定,根据本方案要求,实行责任制,对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常德市2007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名单

 

附件:

 

常德市2007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员名单

 

一、防疫机动队

1.队长:郭志忠

队员:熊伯华 赵炜哲 黄文模 黄道平 周应彩

2.队长:沈宇明

队员:华伟湘 舒祖刚 刘文军 谢朝梅 姚孝明

3.队长:刘吉星

队员:聂俊雄 王兵 刘静平 孟霞 肖俊文

4.队长:王沛

队员:唐仕培 覃平 张伏初 关学芳 杨宇林

二、职业中毒处置队

队长:张国清

    队员:戴俊 鲁秋高 万波 曹忠湘 丁文国 陈本政 高猛 莫琴

三、食物中毒处置队

队长:肖庭华

队员:薛再龙 王宗义 李承东 陈克平 童馨 钦佐芬

四、防病医疗队

1.队长:钟发平

队员:莫文成 朱明山 辛慧 李勇

2.队长:向绪林

队员:覃双全 李德辉 王铭初 周红珍 郭定

3.队长:刘志军

队员:高铭译 谢峰 刘愿 吴志勇

4.队长:肖燕芳

队员:欧阳文 刘芳 陶莉 代维

5.队长:刘建国

队员:谭大林 杨泉湘 蒋云平 高德辞 覃业宏 谢银兰 张丕胜高志强 高卫东 朱铁志 陈静雯

6.队长:陈翔英

队员:孙立红 彭跃明 杨微涛 余仁秀 关立平 章娟屏 周智芬杨芳 孔彩霞

7.队长:罗新安

队员:李志坚 黄腊光 陈琳香 殷波 李强 肖青梅 余曲亚

韩朝霞 黄爱华伍跃清

8.队长:史可垠

队员:叶汉平 李更先 戴光辉 王松青 韩宝国 刘晓云 刘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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