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履行救死扶伤的职责,强化医务人员的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特制定本公约:
一、以“格守医德”为荣,救死扶伤,履行义务,自觉抵制违反医德规范的行为。
二、以“依法执业”为荣,学法懂法,遵守规程,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程的行为。
三、以“爱岗敬业”为荣,勤于实践,乐于奉献,自觉抵制玩忽职守,影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行为。
四、以“技术精湛”为荣,努力学习,不断创新,自觉抵制学术腐败、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以“因病施治”为荣,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自觉抵制增加医疗成本及患者医疗费用的行为。
六、以“廉洁行医”为荣,恪尽职守,淡泊名利,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行为。
七、以“患者满意”为荣,关爱患者,以人为本,自觉抵制影响患者权利和隐私及公平医疗服务的行为。
八、以“团结协作”为荣,尊重同行,和谐相处,自觉抵制同行诋毁、损害卫生形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