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常德市卫生局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2007年,根据常综治委[2007]1号、常稳组字[2007]01号、常武综治委[2007]3号文件精神,经局综治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内容与计分标准
1、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基分6分)。
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年度两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考核记1分,未纳入的扣1分,未按要求纳入的扣0.5分。
⑵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责任查究制、一票否决权制、各方参与的协作制,四项制度记2分,每发现一项制度未建立或不落实的扣0.5分。
⑶综治经费纳入单位预算记1分,未纳入预算的扣1分,预算没有全部到位的扣0.5分。
⑷积极参加综治重大活动记1分,一次不参与(包括会议缺席)或参与不力,分别扣0.5、0.2分。
⑸建立综治一、二、三责任人政绩档案记1分,未建立的扣1分,已建立但不规范或执行不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加强以“一中心五网络”为主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基分49分)。
⑴“一中心五网络”组织体系落实(4分)。建立健全“一中心五网络”组织体系。暗访抽查每发现一处未全面落实的扣1分。
⑵“一中心五网络”阵地、设施建设落实(4分)。其中办公场所与工作阵地记4分,缺一项扣1分。
⑶“一中心五网络”运行机制落实(3分)。建立健全层级领导、中心调控、台帐管理制度,每发现项制度不落实扣1分。
⑷“一中心五网络”工作落实(38分)
信访治调工作记2分,每发现一个基层单位或一项工作不落实的扣0.5分。
人口管理工作记6分。单位实有人口、暂住人口、违法青少年、重点人口、法管对象、出租房屋管理记6分,发现一项工作不落实扣1分。
治安联防工作记2分。每发现一个基层单位巡逻守护防范不到位一次扣0.5分。
加强和规范重点单位与公共场所保安力量建设记2分。凡应配置保安或经警而未配置的发现一处扣1分。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记2分,每发现一项工作不落实扣0.5分。
吸毒人员、法轮功人员帮教控管记4分,每发现某一项工作不落实扣2分。
法制教育记4分。“四五”普法分一、二、三类分别记1分、0.5分、0.25分;《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宣传记1分,不落实扣0.5分;依法治理工作记2分,明查暗访发现一个单位不落实的扣0.5分。
基层“创安”活动记16分。创建无盗单位、无毒单位、无灾单位、零案单位各记2分,每发现一项工作不到位扣2分。安全文明单位记2分,不落实的扣2分。安全文明家庭创建记6分,每个单位达到常住户的80%。以授牌为准,每低5%扣1分。
3、打击犯罪与重点整治(基分27分)
⑴整顿医疗市场,取缔非法医疗机构,打击非法行医计7分,每个单位发现一处非法科室、诊室扣3分,每发生一起因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扣4分。
⑵医疗单位做好公民在同违法犯罪行为、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和在调解民间纠纷以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中人身受到伤害的人员的及时抢救和治疗工作,记4分。凡发生拒绝或延误抢救治疗的每人一次扣2分。
⑶开展医院专项治理,搞好治安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减少医患矛盾和纠纷,记8分。凡医院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扣1分;凡属医院有一定责任而发生的医疗纠纷每起扣1分;引发群体性闹事的每起扣2分。
⑷重点整治记8分。财务室、机要档案室等重点部位未落实管理制度的扣2分,安全防范设施不符合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扣2分。发现一处消防隐患未采取整改措施的扣1分,交办重点整治的火灾隐患未进行整治的或未按期整治到位的每起扣1分。
4、安全防范(基分18分)
⑴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禁止吸食毒品和吸食毒品人员的治疗、康复工作,开展对毒品滥用的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精神麻醉药品和一次性注射器的严格管理,记2分。有关单位发生一起精神麻醉药品、一次性注射器管理不严而违法流入社会的案件扣2分。
⑵有关单位做好性病和艾滋病人的监测、检查和治疗工作,记2分。根据考核情况,视情记分。
⑶有关单位做好食品卫生监督检测工作,预防食品中毒等事件的发生,记2分。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酌情扣分。
⑷有关单位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出现大的疫情,记2分,因防范工作不到位,灾区出现疫情造成人员死亡的每起扣1分,出现大的疫情全扣。
⑸单位每发生一起暴力恐怖事件扣2分。
⑹单位发生可预防性重大和一般案件每一起扣1分。
⑺单位疏于防范发生八类恶性案件一起扣1分。
⑻单位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一人扣1分。
⑼单位发生涉毒犯罪案件一起扣1分。
⑽机关事业单位发生重大贪污、挪用、诈骗、侵占、携款潜逃案件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事故的,每一起扣2分。
二、奖、扣分
1、在平时的综治工作中,被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办、市卫生局通报表扬,一次奖2分,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被武陵区综治委、办通报表扬一次奖2分,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该项奖分或扣分累计不超过4分。(工作讲评表扬例外)
2、综治工作经验被武陵区综治委召开现场会推广的,每次奖1分,在现场会上介绍经验的每次奖0.5分。被市卫生局以上党委、政府和省市综治委召开现场会推广的,每次奖2分,介绍经验的,每次奖1分。召开市卫生局以上现场经验交流会的现场单位一次奖3分。
3、在省以上政法综治动态、当代法制报、法制日报、《长安》杂志、湖南日报、人民日报以及省委、省政府以上内参与工作简报、中央电视台每上一篇(条)综治工作的正面典型经验奖2分。头版头条或系列报道的每篇加奖1分,获得全国、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安好新闻奖的每篇分别奖1分、0.5分。该项累计奖分不超过3分。
4、各项考评指标单项扣完基分为止。
三、考评办法
1、加强平时督促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明查暗访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考核记分的重要依据。
2、实行年底综合评估。按照台帐管理、平时明查暗访、专项检查和年底到基层随机抽查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奖励与惩处
1、年度综治工作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一类单位,70分以上90以下的为二类单位,70分以下的为三类单位(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实行分类评比,按其得分多少评选1个模范单位,3个先进单位。
3、对三类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在全省、全市造成严重影响的案件、事件、事故的地方与单位,经市卫生局综治领导小组研究,予以一票否决或一票否决预告。
4、对存在突出治安问题或工作严重不落实的单位,由市卫生局综治领导小组视情作出通报批评或一票否决预告,督促挂牌整改,根据整改情况再作出是否一票否决的决定。
5、对于被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五部委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通知和省五部委(厅)关于发生可防性案件责任查究的暂行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常德市维护稳定责任查究办法》、《关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责任查究的暂行办法》予以查究到位。对未进入市卫生局以上先进的单位,其党政一把手不能评为市卫生局以上综治先进个人。
本规则由常德市卫生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