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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市直单位无偿献血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市直单位无偿献血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753

市直和中央、省在常各单位,有关企业:
2007年度市直单位无偿献血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2007年度市直单位无偿献血实施方案

实施无偿献血,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涵,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计划指标

(一)市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数的20%下达计划指标。

(二)企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在常单位)按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下达计划指标。

(三)大学和大学专科学校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献血一次,具体按在校学生总数的20%下达计划指标;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校要求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献血一次,具体按每年毕业生总数的30%下达计划指标。

(四)驻常部队干部战士要求在服役期内每年献血一次。

二、采血安排

(一)驻常部队、湖南文理学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同德职业技术学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院为我市应急献血骨干单位。

(二)凡达到10人以上献血任务的单位,由单位相关负责人与市献血办联系,市献血办、市中心血站派人到单位组织采血。10人任务以下的单位,与市献血办联系后到市中心血站(市武陵区长庚路28号)献血或到市步行街献血屋献血。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全面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无偿献血意识,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并安排专人组织好本单位的无偿献血工作。

(二)加强血液管理。市中心血站要严格操作规程,加强血液质量控制,确保献血者和受血者的安全。要为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让献血者献一次血便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三)抓好考核讲评。对各单位无偿献血情况,年底由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市直各单位。对工作特别突出的单位予以大力表彰;对工作未落实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予以通报。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领导带头、党团员和青年骨干带头。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把计划指标落实到个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2007年度常德市市直单位无偿献血计划表

 

2007年度常德市市直单位无偿献血计划表

           

献血人数

采血日期

一、市委工作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

市纪委(市监察局)

15

 

 

 

 

市委办

22

市农村办(农民教育办)

10

市委组织部(远教中心)

10

市委宣传部

10

市委统战部

5

市委政法委(610办)

9

市编委办

4

市委政研室

3

市直工委

2

市老干局

5

市信访局

5

市台办

2

市接待处(芷园宾馆)

50

市档案局

10

市党史办

5

市委讲师团

5

市移民开发局

5

市经管局

5

市乡企局

5

二、市人大机关

20

三、市政府工作部门、特设机构、管理机构、事业单位

市政府办

20

 

 

 

市发改委

20

市经委(经委退管中心)

20

市教育局

20

市科技局

10

市公安局(看守所、戒毒所、警官培训中心)

80

市民政局(复退军人接待站、老区办、社区办、募捐办)

80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公证处)

20

市财政局(社控办、政府采购中心)

25

市人事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考试中心、军培中心)

20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5

市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

30

市建设局

20

 

 

 

 

 

市交通局

20

市水利局

20

市农业局

15

市林业局

10

市商务局(退管中心)

10

市文化局

80

市卫生局(卫监所、爱卫办、血防办、红十字会)

30

市人口计生委

10

市审计局

15

市规划局

15

市城管执法局

20

市环保局

10

市统计局

10

市安监局

10

市粮食局

10

市物价局

10

市外侨办

10

市国资委

3

市法制办

5

 

 

 

 

 

 

市民宗局

3

市人防办

5

市无线电管理处

15

市广电局

3

市新闻出版局

60

市体育局

5

市农机化局

15

市畜牧水产局